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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再次升级,明确13项补贴条件和标准

时间:2021-01-14 11:50:30  

  在就业见习补贴方面,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每月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550元/月)的80%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的,即可申请。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申请补贴

  根据《补贴事项》,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即可申请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

  在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申请条件如下:劳动者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补贴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据实给予劳动者补贴;补贴标准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劳动者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260元/人/月;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182元/人/月;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二档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78元/人/月。

  支持在农村建设电商服务站点(平台)

  我市支持在农村建设电商服务站点(平台),符合以下补贴条件的,可申请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贴:各市(区)人社、农业农村等证府部门在农村扶持建设的电商服务站点(平台);有固定办公场所,建设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配备电脑、网络通讯等必需的设备设施,有稳定的运营团队;面向当地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初创人员提供基本的实操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服务;结合本地区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农产品品牌设计、包装策划和宣传推广,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联合当地农户和企业,将特色农产品入驻电商平台,推进农产品上行,服务站点年度上行农产品业务量达到1000单或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有相关服务台账和记录。

  根据《补贴事项》,符合申请条件的站点(平台)补贴10万元;允许村与村联合共建服务站点,原则上共建的村不超过3个,补贴标准仍按10万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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