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资讯

吴英最新消息已释放真的吗 是谁的一句话救了吴英

时间:2017-10-06 20:32:41  

  “感谢大家,感谢媒体和大家的关注,我女儿是无罪的!我还要尽最大的努力和能量为她伸冤。”在电话那头,吴永正说,看到发回重审的消息,他松了一口气,但紧绷的弦依然无法松,因为不知道最终的结果。

  诬告风波之后,吴英案已被高高挂起

  2014年7月23日,吴英的委托代理人蔺文财以陈军在吴英出事前曾向其索贿十多万元钱为由,向东阳市证府申请陈军回避。三天后,东阳官方发布消息回应称,吴英案中,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很快,吴英律师蔺文财和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

  2014年9月4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对吴永正、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做出不批捕决定。两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吴永正取保出来之后对媒体说,这是个误会。他向陈军公开道了歉。

  “诬告”风波之后,吴英案的资产处置再无实质进展。“凭良心说,陈军担任资产处置小组组长期间,资产处置工作开展得还是很有力度的,至少实质性地进入了资产处置的进程,包括协调省高院,委托评估公司,网上拍卖资产,也邀请我们债权人参与。”吴英案的一位主要债权人林卫平说。

  吴英律师称吴英资产大于负债

  吴英的律师经过一年多的整理调查认为,吴英案的总资产大于总负债,吴英可以还债。这让吴英案再次引发关注。

  此前,官方给出的说法是吴英资不抵债。3月26号,吴英案律师朱建伟、吕海波再赴浙江东阳,决定向浙江省高院等部门提交补充申诉状。在申诉状中,吴英的律师抛出了这样的几个问题,包括欠款到底是多少、财产到底有多少、申诉人的资产减去总负债是正数还是负数。根据律师的结论,吴英的总资产为9.7亿元,大于相关部门的说法和资料显示的欠款5.9亿元,也就是说吴英足够还债。

  吴英案律师吕海波表示,之所以算这笔账,是因为之前有说法称吴英资不抵债,这样的说法并不妥当。

  东阳市证府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案发时,东阳市公安机关查封的吴英案资产包括用集资诈骗款购买的东阳等地的109处房产、70多件珠宝以及汽车、库存的建材等,除珠宝城外,2008年的评估价约1.7亿元;另外,还有涉案资金1800多万元存在专案账户,是前期拍卖车辆所得及追回的赃款。在去年,东阳官方口径则是,虽然近年来房价确有上涨,但资不抵债情况严重,资产共计2.5亿元左右,资金的缺口约为3.1亿元。

  不过吴英的律师吕海波表示,在2014年东阳官方推动的首次网上拍卖中,吴英案的房产价值被低估已被证实:拍卖前的评估中,房屋单价约为9000元,而在判决书中,案件涉及的房产单价仅是4000元左右。

  此外,吴英案涉案珠宝的价值认定分歧巨大。吕海波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中显示,2006年吴英以近1.5亿元的价格购买了大量珠宝玉石,除少部分确实是已经送给人以外,大部分被用于抵押或被公安机关扣押。众所周知,珠宝在过去的几年间大幅升值,只要按3倍计算的话,该项资产便超过4亿元。

  吴英案为什么悬而未决?

  因为吴英案极为敏感,以至于吴英案的资产处置一启动便会引来社会的高度关注。而首先被质疑的,便是东阳市证府处置这个资产是否具有合法性。

  吴英、吴永正,以及一些媒体、学者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法院才是合法的处置主体。

  他们这里所说的法律依据,是指《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事实上,《刑事诉讼法》第261条仅规定了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而在吴英案的判决中,对其财产的处理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其个人财产全部没收;二是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

  但“有关机关”具体指的是哪些机关,这里并没有列明。

  一位熟悉吴英案的专家表示,按惯例,非法集资案的财产,全国各地都是由当地证府在处置。因为涉及人数众多,需要协调各方面、多部门,法院一家做不了这么大的事情。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问活动
金寨电信公司扶贫日慰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人活动
姚李镇开展关爱环卫工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作
王万喜到城关镇调研工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组织工作半年培训会
油坊店乡:召开2016年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